;2.学生将休学材料提交给辅导员,辅导员核实情况并签字表示同意与否;3.如患病休学,学生需将材料提交学院卫生部门,由卫生部门核实学生病情;4.学生向所在部门提交休学材料,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主任签署是否同意;5.学生将休学材料提交到学生处,学生处主任签字表示同意与否;6.学生将休学材料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,由教务处进行讨论,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:学生可以分期完成学业,除另有规定外,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(含休学并保留学籍),6.休学期满,学生监护人持休学的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...
更新时间:2023-03-13标签: 中山大学生休学条件休学中山大学学生材料条件 全文阅读